检察信息公开工作简报

简报 时间:2023-05-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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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一:

  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信息公开部署会,集中部署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和细化公诉、侦监、案管、宣传等部门的具体职责,统筹内部资源,理顺业务流程,全力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努力实现案件信息发布“时间早、内容准、效果好”。

  据了解,为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高效, 该院办案人员在进行文书公开时,对案件信息是否符合公开条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切实做到应当公开的文书及时准确公开,确保文书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该院从公文的格式标准和内容规范入手,全面清理现有法律文书,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所有法律文书由系统自动生成,改变以往法律文书审批权限不统一、种类不齐全、文号不规范的现象,避免因法律法规修改而导致引用的法律条款出错问题,形成了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公开模板,提升法律文书的规范写作水平.

  此外,为增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该院还通过口头告知、官方微信、微博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的系统设置、查询内容、申请条件、手续、方法和咨询电话,同时开通了网上查询与现场查询相结合的方式,为不会上网的群众提供规范的场所,做到人性化服务。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3条、重要案件信息8份、法律文书10份。

  检察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二:

  今年,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全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以监督管理日常化促工作进步,取得较好工作效果。今年来,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中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112件,同时发布判决生效的起诉书共25份、不起诉决定书1份,法律文书公开的及时性有显著提高。

  一、遵循公开原则,各部门分工协作。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坚持“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案管办、办案部门、新闻宣传部门、保密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

  二、强化规范操作,严格审核把关。一是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填录,要求承办人填录案卡信息规范。二是规范内部审核,在案件信息公开前,办案部门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密级确定,案管办做好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发布内容,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法律文书公开,严格执行关于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的规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公开平台。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推广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主动向来访、到访的当事人、律师宣传人民检察院信息网平台,告知网上办理案件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的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积极主动地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四、强化检查指导,定期发布通报。每月对全院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交流公开情况,同时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已发出案件信息公开通报1期,定期进行案件信息公开情况通报以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公开、及时改进,共同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检察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三:

  以前,律师阅卷需要近1个小时借卷、查阅、拍照复制,现在基本上只用几分钟就解决了问题。这种质的飞跃,正是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带来的效率。

  据了解,只要通过手机,点击进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诉讼当事人和律师就可以更加精准、及时、便捷地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同时,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利用该平台进行阅卷、会见、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自行收集证据材料、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务的预约申请。

  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开发部署,在传统的律师阅卷电话预约和互联网PC端预约的基础上,实现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对移动互联网用户群的全覆盖。

  该院作为孝感7个县市基层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上线运行的唯一试点单位,一个多月来共有10余位律师试用该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并成功实现预约。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采用光盘刻录电子卷宗,基本上只用几分钟就解决了阅卷问题。

  律师阅卷的无纸化、信息化,摆脱了对传统纸质卷宗的依赖,使律师阅卷不再受限于纸质卷宗在检察院各部门间的流转,律师也不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进行拍照或抄录,大大减轻了律师的工作量,提高了律师阅卷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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