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范文

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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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安监局和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2]90号)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依法监管力度,树立了安全监管部门“忠于职守、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同时,为我市推进“四项建设”和“六项工作”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望值日益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压力逐年加大、安全监管部门新增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而又不增编增人增经费的情况下,我局坚持以法治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制度为保障,通过深化和规范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能力,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一)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10月份,我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7起,死亡398人,受伤751人,直接经济损失 5520.06万元。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区下达给我市年度事故死亡人数504人的78.97%,低控制指标进度17.5个百分点。

  (二)安全监管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逐步转变,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形成共识。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在强化传统行政监管手段的同时,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级指挥平台及其配套系统、建设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为载体,侧重运用信息化、科技、人才和文化等服务性措施,统筹解决了基础和环境等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三)安全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初见成效,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观。全市高危行业累计已有340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五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论证,68家危化生产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19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非高危行业69多家机械、轻工等工贸行业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启动了旅游、商贸等行业的贯标工作,编制出台了广西第一部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甘蔗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db45/t807-2012)。

  (四)安全监管行政审批阳光运行,行政管理权限实现重心下移,扩权强县接收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有序衔接并顺利实施。局行政审批各项考核指标在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报告排名中均名列前茅,其中,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100%。

  (五)职业卫生监管有所突破。启动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申报,开展了木制家具行业、石英砂制品及加工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

  (六)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质量再上一个台阶。全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率达到100%,随机选送参加20**年自治区对XX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行政执法案卷得到考核组的表扬。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监管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无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过错而被追究责任。

  (七)连续六年荣获XX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继20**年之后再次荣获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单位。

  (八)10月被市政府确定为XX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意识和观念贯穿于整个安全监管工作始终。

  依法治安是安全生产监管的核心工作,也是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注重安全监管法治建设,强调依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观念先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学法用法,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运行。一是适时调整局机关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监督等机构外新增了行政审批审议委员会,实行重要行政审批会审制度;二是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同时,在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状》和《廉政工作责任状》中,均结合各科(室)相应职责提出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三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从局机关年初工作务虚会、年中工作汇报会,到每季度县区安监局长会,都要求各科室负责人XX县区安监局长报告本科室、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强化法制监督作用,要求事故调查报告、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重要行政审批等事项在上会讨论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查,坚持不审查不上会、不上会不审批;五是把依法行政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懂法用法的干部;六是巩固法治建设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提到市政府工作层次在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例会中进行部署,逐年提高行政执法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七是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4号令),在年初制定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同意,实行安全监管分级量化执法。

  (二)建设智慧安监,以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从强制性管理向自主性管理转变。

  创新管理手段和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目标。今年,我局把智慧安监写进了XX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借助该项工作的实施推动行政管理转型。一是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谋划工作布局。在总结分析“十一五”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我局提出:要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安监部门要用更高更新更智慧的视角和思维审视全局,改变以往过于依赖运动式检查的弊端,通盘考虑运用信息化、标准化、科技、人才和文化等非强制性手段,改进和创新安全监管方法,达到了标本兼治的效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延伸安全监管触角,拓展安全监管空间,实现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视频、数据监控全覆盖。今年,完成了XX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级指挥平台系统一期工程的建设,同步建成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监测预警系统、事故模型定量风险分析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等软件及功能模块,在6月份举行的XX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中首次投入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树立典型、政策鼓励、资金引导,严格安全准入等措施推动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创建活动。今年,我市被自治区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样板地区。四是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真正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XX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后,全市各行各业都有明确的隐患判定标准,可实现从岗位、班组、车间到厂,社区、乡镇、县区到市分级排查,分级治理、分级管理,实现从隐患的排查、确认到完成治理、验收、销号的全过程都有可执行的操作程序,做到全程动态评估与监控。五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先后在XX区建政街道办、XX区大沙田街道办、XX区福建园街道办、XX区西乡塘街道办、XX县思陇镇等五个单位启动了全国和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树立了广西哈威尔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三)建立行政审批会议制度,不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重大行政事项集体讨论是我局的重要议事规则。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重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会审决定纳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为规范自治区安监局下放审批权限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出台了《XX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操作和责任落实方面的规定,同时明确,建立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会议制度,由局党组成员,协助分管相关工作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审批事项涉及的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法规科技科、协调科负责人组成,负责会审决定重要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会由局法规科技科提请召开,强调审批事项上会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不上会、不上会不审批。纳入局行政审批会议会审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除票面经营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核发、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核发、三级矿山救护队的资质认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使用有毒物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等十项审批事项。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

  为推动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自主运转,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我局从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入手,推动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将地方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到政府立法层面来解决,力争把安全生产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纳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实施。今年,我局完成了《XX市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的起草工作,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该文稿的相关材料已报市法制办备案。二是强化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明确要求,凡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或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局领导不予签发,杜绝了规范性文件非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反上位法,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等情形。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凡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依次经过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局领导方可签发公布。四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针对行政强制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法制办。

  (五)深化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承接扩权强县下放管理权限的安全监管行政审批项目运行。

  一是立足行业产业规划,把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的前提条件。在审批前,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区域安全和职业健康的影响、项目选址及其周边自然条件对项目自身安全的影响、拟选工艺技术对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的影响等问题,坚持不安全不审批,不达标不审批。二是出台了市本级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确立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规则。三是完善政务服务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制度,举报制度以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本着遵循法律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五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坚持领导集体讨论,做到“不合法不上会,不上会不审批”,对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工艺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要求必须组织专家论证或开展现场核查,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和现场核查意见;六是合理安排,优化审批,在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影响审批质量的情况下,对外承诺提速,提高审批高效率。七是重新编制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审批流程图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八是在大厅窗口、网络及媒体对外公开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窗口权限等安全监管行政服务办事指南。九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22件,其中:其中行政许可615件,非行政许可7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640件,其中行政许可627件,非行政许可13件,共发证12384本。来电来人咨询2661人次,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投诉率(不满意率)为零。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强化对节假日前后、重大政治活动等社会敏感时期和季节性事故多发期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隐患整治不力、事故多发、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屡犯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执法检查。市、县两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一级重点监管监察对象。据统计,今年我市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共有672项,其中: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有10项,县(区)重点督办项目142项。截止目前,县(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已达89%。三是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非煤矿山方面

  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对“一山多证”的采石场全部不予延期换证,低于年产5万吨的采石场不予审批。危险化学品方面

  对未按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完成报警联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和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退出措施。

  烟花爆竹方面:

  推行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推广应用烟花爆竹生产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执法活动。

  据统计,1-10月份,我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共对46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1020次执法检查,173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2434次执法检查,1377家烟花爆竹企业(含销售点)进行2277次执法检查,分别查处事故隐患513项、505项、433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628份。

  3、坚持查处分离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监管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可以有效打击和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此,我局对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72起(含事故查处),其中停产整顿12起,经济处罚153起,实施经济处罚239.12万元。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坚决实行查处分离,由各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调查立案,由局法规科实施处罚。对每一起案件,我局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情况和行政处罚额度都进行集体讨论,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核,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当事人。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据适用准确、案件执行到位、案卷整理规范”。

  4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牵头开展事故调查25起,其中较大事故9起。目前已有15起事故调查结案,其它正在按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在调查结案的事故中,先后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了44次(人)行政处罚,罚款总额223.82万元。对每一起事故,我局均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XX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要求,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按法定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政府批复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事故调查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充分发挥了事故查处惩前毖后的作用。

  5、加强督查和指导,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通过自查自评、互检抽查等方式,总结交流执法经验。二是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安全生产防御战”督查活动,对各县区安全生产执法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三是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及时纠正越权或违规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队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四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档案材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要求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行政执法做到一事一档,一案一卷。

  (六)完善安全监管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XX市安全生产信息网,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违法行为查处、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建设局机关局域网,推行oa办公系统,开发完善XX市安全生产信息网(www.nnsafe.com)版面和功能模块,在网站搭建安全监管法制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三是自觉接受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今年,配合市法制办对各县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督查。四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全年唯一的1起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即XX区法院受理的“XX市驰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服我局所作行政处罚一案”,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五是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矿区安全隐患等及时查处,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查实的,还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六是依法按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监察。今年以来,我局均在以上领域均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依法化解安全监管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将行政处罚申辩审查和召开听证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作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今年,我局应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要求,组织召开了1次听证会,经充分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双方意见,认真审查事实证据,依法作出了维持处罚意见的听证报告。同时,我局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认真准备复议和诉讼答复材料,力争通过复议和诉讼树立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形象,维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深入基层,现场化解安全监管行政争议。今年,经过我局协调,妥善处理了XX县甘圩镇广福、甘露、祥耀等三个采石场爆破作业影响附近村庄民房安全,XX区双定镇陇丰石场与华润水泥(南宁)公司专用高压输电线安全隐患纠纷等问题。

  (八)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我局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局机关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以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为重要培训内容,制定了依法行政学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全局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并结合案件分析讨论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今年局内部共组织学习了14次。三是围绕提高安监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定期开展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尤其是今年科长以上领导结合分管业务进行了多媒体业务交流收到较好的效果。据统计,20**年,我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班5期,参加培训600多人次;组织210人次参加自治区安监局和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组织55人次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考试。四是组织乡镇、街道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安全管理理念。

  (九)加强安全监管法制宣传。

  一是在《南宁日报》开设“安全生产之窗”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传播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今年,我市紧紧围绕“科学发民,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了XX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三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团委等组织的作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把培训教育延伸到第一线,扩大教育面。

  三、存在问题

  (一)全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基层监管力量仍相对薄弱。我市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与安监工作监管力量和人员素质还不协调,与面临的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尤其是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和承接自治区扩权强县下放的审批权限后,更凸显了这一问题。目前,我市15个县(区)、开发区无一成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而桂林、柳州等区内兄弟单位早在几年前就已解决这方面的队伍建设问题。

  (二)职业卫生监管压力巨大。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由卫生部门移交安监部门后,原有的职业卫生监管与技术支撑机构没有整体移交,市、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健全,需要尽快建立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落实经费、装备。加快建立安监系统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体系。加快构建职业健康监管法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和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

  (三)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任务艰巨。受利益驱动和生产传统影响,我市部分地区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非法采矿行为屡禁不止,而且非法生产和盗采行为更加隐蔽,增大了打击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体系建设,健全保障和监督机制。

  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力争成立县(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以及乡镇安监办,尤其是乡镇(街道办)要依法健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力量,明确专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同时,结合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调整,推进市、县级加快建立健全各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建立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落实经费、装备。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几年来执法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规定》,更加合理地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克服有权无责、权责分离的现象,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

  二是建立执法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结果,建立统一的投诉案件受理、办理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接收社会监督,使监督工作重点实现从监督整体到监督个体的转移,从监督部门到监督执法人员的转移,从建立健全制度到真正落实制度的转移,切实发挥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真正做到公开执法、透明执法。

  三是建立查审分离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部门法制审核职能,赋予必要的监督权和处置权,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以及行政许可全过程等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内部审核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四是建立执法案卷审查制度。结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配套制定《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卷宗的内部检查和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从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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