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公开信 时间:2018-02-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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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封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创建XX省文明县城,打造文明镇村、社区,建设和谐美好家园,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2017年是我县“创文”冲刺达标年,我们郑重呼吁大家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踊跃参与到创文活动当中。

  一要共同维护干净整洁卫生环境。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主动参与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要共同遵守各项法纪规章制度。抵制“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不占道经营,不乱摆乱卖;不损坏环卫、市政公共设施。

  三要积极展现文明有礼道德素养。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积极参与公共文明引导活动;邻里之间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家庭成员间互敬互爱、孝老爱幼;自觉排队候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让座;善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

  四要积极践行乐于奉献精神风尚。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学习崇尚道德模范,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把我县创建成为XX省文明县城而做出新的努力!

  XX县创建XX省文明县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

  一封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二)

  亲爱的全县父老乡亲及社会各界朋友:

  你们好!

  首先,真诚感谢各位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一看这封信,希望这封信能给您提供有用的信息。今天,我们专门就“XX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与各位交流。

  关于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

  为进一步拓宽公安宣传新渠道,及时反映社会治安动态,开辟展示我县公安形象新阵地,密切警民关系,20XX年7月15日我局率先在咸宁市公安机关开通 “XX公安”微信公众平台, 其目的是将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和最实用的预警防范知识,以最新最快最细最权威的方式进行宣传,实现警民零距离沟通。2年多来,该平台得到社会各界朋友的倾情关注。

  昨天,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日,风雨兼程走到今天,靠的是“不忘初心”。也是“XX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成长的2周年,从开通后第一名关注的粉丝,到今天的“10000”名粉丝,我们用了2年时间,同样靠的是“不忘初心”;“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 在这里,我们衷心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关注。

  关于您和“XX公安”

  “积跬步以至千里,积小流以成江海”,您的关注,便是我们不竭的动力。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自己的家乡,作为一名网民,我们更应该关注家乡的平安建设和发展,请拿起您的手机,主动关注“XX公安”微信公众号,发挥“朋友圈”和“分享”的力量,积极推广“XX公安”微信公众平台,我们热诚期待与您互动,衷心感谢您的支持!让我们为“平安XX建设”美好明天共同努力!

  目前,“XX公安”微信公众号具备便民服务、XX警讯、安全防范三大主要功能模块,下一步,将继续推出涉及户籍、交管、出入境、服务企业等办事办证项目以及非紧急报警求助、违法犯罪举报、政策咨询、防范宣传、警务公开、执法公开等服务功能模块。

  XX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衷心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公安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XX县公安局

  20XX年10月25日

  一封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三)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底以来,受全国和周边县市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县相继发生了二合、富友、豫杰等8起非法集资案件,受害群众达3万余人,涉案金额近9亿元,严重影响了出资群众的正常生活,也严重阻滞了XX的经济发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这8起非法集资案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以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由于涉及人员众多、金额巨大、审计困难、跨区域涉案资产查封难、变现难等原因,致使案件处置周期较长,不能在短期内向涉案群众兑付集资款,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正全力以赴,克服重重困难,不断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力争尽快办结案件,尽早兑付涉案群众的集资款。

  在我县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严厉打击下,近期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暴利的驱使下,依托经营门店、注册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合法外衣,打着网络理财、入股分红等幌子,承许比在银行存款利息高为回报,诱惑群众参与并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导亲友邻里参与,进行高息吸储、非法集资,给群众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较坏影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受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由参与者自己承担”。对组织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依法依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外,对涉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处以相应的刑法处罚,判刑入监,失去人身自由。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目前我县具有合法开展存储业务的银行金融机构有:工商银行XX支行、农业银行XX支行、中国银行XX支行、建设银行XX支行、农业发展银行XX支行、邮政储蓄银行XX支行、农村信用联社、中原银行XX支行、郑银村镇银行共9家,请广大人民群众理性选择。

  血汗钱来之不易、养命钱得之更难。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对不熟悉的理财项目和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慎重决定,必要时可先到金融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咨询其合法性;如发现有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向县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县处非办)、110(县公安局)

  咨询电话:(XX县银监办)

  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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